新北市動漫原作劇本競賽.jpg  

台灣首屆動漫畫原作劇本競賽正式開跑!

一部好的漫畫作品,好的故事劇本是不可或缺的,是否有許多故事靈感常出現在你腦內呢?

以新北市為題,將在你腦內醞釀已久的好點子化為文字,盡情揮灑你的創意吧!

 

★獎勵辦法:

首獎 三名,頒與獎盃與獎狀各1份,及各獲獎金新台幣獎金20萬元

優選 貳名,頒與獎盃與獎狀各1份,及各獲獎金新台幣獎金10萬元

佳作 拾名,頒與獎盃與獎狀各1份,及各獲獎金新台幣獎金5千元

獲首獎三名者需101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劇本內容並完成繳交。

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將視情況是否增設最終比賽進行冠軍選拔, 選拔方式及獎金將另行通知及公布。

 

★徵稿內容:

徵稿內容以新北市之人、時、地、物等之新北市意象為主軸發展的原創故事,並以「可製作成動畫影片或漫畫單行本」為目標所完成之原作劇本。

該原作劇本內容需包含故事大綱、人物介紹、場景說明等基本設定資料之文字說明,及投稿作品須為至少35頁之部份或完整劇本。

 劇本內容須打字而成,字體以標楷體、大小等級「12」為準。 除劇本內容外,參賽者可檢附與劇本相關之附件,如分鏡(表)、人物或場景設計圖等有利瞭解該劇本內容之資料。

 

★參賽者之資格:

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。

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、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。

發行漫畫出版品之政府及公營事業機構,不得報名參賽。

 

★評選方向:

預計邀請國內知名動漫創作者、動漫畫編劇、動漫畫相關業者導演或專業人士等人組成評審團,進行初選、決選兩階段評選參賽作品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件之主題。

將廣邀專業評審依故事精采程度、內容深度與廣度、以及原作故事本身未來是否有延續發展性作為主要依據進行審查。

本次賽程分初選及決選,初選將選出20名入圍者,決選將選出3名首獎、2名優選獎及10名佳作。

 

★報名方式:

點此下載申請表與切結書,以下列兩種方式進行報名:

網路投稿:

將填寫好資料之申請表、切結書及依規定完成的劇本檔案郵寄至收件電子信箱script@sac.idv.tw。(上官網依網頁指示進行操作)

郵寄投稿:

將填寫好資料之申請表、切結書及依規定印列而成的劇本郵寄至「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280巷9弄16號石破天驚行銷股份公司收

收件截止日:中華民國100年10月20日前(憑郵戳或電子郵件時間)

 

★注意事項:

1.參賽作品必須為未以類似型態發表過或得獎過的作品。

2.入圍者、得獎者應為入圍、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,自頒獎典禮之日起,得運用各種方式推廣入圍、得獎作品,且同意本局及本局授權人推廣入圍、得獎作品時,得使用入圍、得獎作品之封面及其內容。

3.前項所稱使用,係指於推廣活動、方式中重製、散布、改作、編輯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口述、公開播送、公開演出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。

4.入圍及得獎作品無償授權本局及本局授權人,作為後續漫畫、動畫及其他比賽等公益活動之題材,對於後續延伸發展各項比賽或題材時,所做之各項修改與修正,得獎者皆需同意配合,並不得向本局為任何延伸利益之請求或分配。

5.入圍或得獎之作品,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等情事或得獎者不符上述規定,經查證屬實者,本局得撤銷入圍、得獎資格,入圍、得獎者並應將獎金、獎狀、獎座繳回本局。

6.三名首獎獲獎者之該原作劇本日後若獲延伸發展等商業運用,獲獎者需提交商業獲利之10%予新北市政府作為公益活動之用,並由新北市文化局代為管理並執行。

7.依稅法規定獎金超過NT$20,000者,承辦單位依法代扣稅額。

 

新北市動漫畫原作劇本競賽官網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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